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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烟草专卖局“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 时间:2024-05-20 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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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平安大理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全州组织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大平安20241号文件的通知,洱源县烟草专卖局立即组织召开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专项会议,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按照“项目工作法”要求,结合突出问题清单,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洱源县烟草专卖局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以下工作:

一、宣传教育到位。加强售烟(含电子烟)网点法律宣贯,在卷烟零售户柜台醒目位置联合洱源县市管局全面设置“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警示标志。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形式对每一位卷烟零售户警示宣贯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如在市场稽查或举报投诉受理中发现零售户有涉嫌违法行为,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预防保护到位。分类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周围距离标准,落实售烟网点排查登记,加快违法网点清理。认真落实校园周围不得设置销售网点要求,新办零售点设在校内及其出入口100米范围内间隔距离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原有持证户按照县城校园周围以各县市合理布局规定距离为准,测量标准按经营场所与中小学校学生通勤出入口的可通行步行最短距离。

三、查处监管到位。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及各类新型烟草制品)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网络监测,严禁县域辖区内出现烟草制品自动售卖机,加大节假日期间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县局专卖办联合烟草警务站、市管局执法人员以及4个专卖监督管理所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对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市场的巡查整治,持续加大对校园周边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户,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督促经营者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烟要求。对难以判明购买者是否为未成年人的,要严格落实身份证件查验。

四、切实加强烟草市场日常监管。继续完善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运行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监管等手段,将校园周围纳入重点监管区域,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效落实。

五、根据《校园周边禁止设立实体清单》和《校园周边禁止销售商品清单》,依法监管和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坚持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形成震慑,引导售烟网点守法经营,教育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