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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的维权与维稳关系
  • 时间:2014-07-07 22:16
  • 来源:
  • 作者:杨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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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是社会、经济、政治、生态文明不断向前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基础。结合洱源县总工会的工作实际,只有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才能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企业员工工资性收入才能有保障,也才有增长的条件,从工会工作的职责“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我们就要代表职工在劳资双方良性互动的基础,代表职工维护好职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内容的合法权益,做到切实维权。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166个企业,其中66个为生产合作社,已组建工会并签订集体合同有68个基层工会,占企业工会的95%

两个社区工会,即九台社区工会,覆盖了大理地热国部分员工和辖区内个体经营户;玉湖社区工会,负责社区内会员发展,组织活动,素质提升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两个区域性工会,即右所镇下山口片区工会和邓川镇腾龙片区工会。

两个系统工会,即乔后、炼铁小水电行业工会。

二、强化领导,扎实抓好组织建设

县总工会就结合当前形势的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两个普遍”的要求,结合属地辖区管理特点和行业特点,明确了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的要求,认真抓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三、以推进“云岭职工跨越先锋行动”和“人才工程”为抓手,推动维权工作的落实

(一)县总工会结合企业发展的需要,职工的愿望,结合企业生产的安排,抓好职工素质的提升。洱源县随着大丽高速公路的开通,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聘请专家到茈碧湖镇餐饮服务行业进行了一个星期的专业培训,89名参训者通过培训考核取得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为参训者就业、生活提供了一技之长。洱宝公司工会结合企业白天生产忙,利用晚上时间,请大理职业学院教授培训礼仪、梅果加工、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一百多人参加学习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为企业做强做大打下人才基础。在骏马集团开展了三期的电焊技能知识培训,为企业培训了一支稳固有技能的职工队伍。

(二)强化依法用工,民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企业用工要做到依法用工,用工必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工会需代表企业职工向企业方发出要约,就有关职工工资、社保、休息健康、安全生产进行协商,最终与企业法人签订劳动工资集体合同,并在政府劳动仲裁机构备案,以保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近几年县总工会加大了工会干部职工劳动集体合同相关法规的专业培训,并深入一线指导各基层工会对劳动集体合同需要重点把握的条款,现全县劳动集体合同的签订朝着完善、规范、依法落实维护权益的方向发展。

四、维权与维稳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落实相关法律上,还存在一定的形式化,尚未形成要我做发展变化为我要做的模式。

(二)在维权维稳的工作,涉及行业部门条款分割,工作主动性不足,合作意识不强。

(三)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机制尚不完善,功能尚不健全。

五、解决存在问题的途径

(一)继续强化教育,让企业主(法人)和企业员工主动的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在思想上,行为上做到依法依规,形成自觉认知践行。

(二)增强社会管理能力,完善主体责任,加强合作机制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增强社会管理服务能力。

六、协调配合,各方努力,以维权工作的落实促进维稳工作的根本好转。

在维权路上,资产占有方仍是强势,劳动者一方处于弱势。存在的劳资纠纷,大量的是生命健康财产等的赔付、救助,需社会各方相互配合,站在各自的职能上,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只有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各方紧密配合,相互支持才能发挥维权的最大优势。在维权过程中,处理好一起事故,一起纠纷,常常会教育一片,我们要经常发挥以案释法的宣传作用,加强教育,更要注重监管。

在新时期不断探索社会管理的创新,就是要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以维权举措的有效性,不断推进维稳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