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洱源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县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工作,切实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惩治力度。
今年以来,洱源县人民法院审结非法采矿、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案件7件27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特别是新冠疫情爆发,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以后,洱源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要求,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禁止非法猎捕和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切断一切可能与病毒相关的源头。对受理的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等涉疫情案件,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原则,以便维护防疫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中,凤羽铁甲村民在候鸟迁徙季节到罗坪山非法猎捕候鸟的三起案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基层组织和部分村民旁听,经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决被告人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35万元、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