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基层一线调解维稳功能,洱源县认真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根据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洱源县村(社区)治保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法规定了“以案定补”资金用途、补贴标准、发放条件、审核程序和管理办法。同时,年度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司法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深入到9个镇乡对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行以案定补标准,为成功调解简易民事纠纷每件定补50元,成功调解疑难民事纠纷每件定补100元,成功调解重大疑难民事纠纷每件定补200元,成功调解重特大疑难复杂民事纠纷或热难点问题每件定补400元的标准进行以案定补。
“以案定补”的精神在洱源的贯彻落实,充分调动了镇(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解案件质量大幅提高,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真正做到了“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的良好社会效果,有效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考核组于2018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对全县调处成功的人民调解案卷进行考核奖补,总数为429件,涉及金额44500元。其中简易调解纠纷212件,涉及金额10600元;疑难调解纠纷125件,涉及金额12500元;重大疑难调解纠纷77件,涉及金额15400元;重特大疑难调解纠纷15件,涉及金额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