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明主持会议,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此次集体学习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激发出来的纪律自觉和工作热情,转化为推进洱源高水平源头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强大动力,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为洱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主题。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玉昆同志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艳娟领学《习近平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24)》,杨志明检察长及5名班子成员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
杨志明检察长结合洱源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修党纪之“魂”坚定“信仰力”,做到知行合一,不断校正自已的思想和行动。二、思违纪之“害”催生“警示力”,做到心存敬畏,不断汲取正反的经验和教训。三、怀律己之“心”提升“执行力”,做到警钟长鸣,不断落实行动的自律和他律。
杨志明检察长强调:党纪党规是党的生命线,更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我们要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新时代大局中,做好做优做强“四大”检察工作,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各项司法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能动履职,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期盼。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导向,努力在刑事检察“求极致”、民事检察“出精品”、行政检察“求突破”、公益诉讼“创名片”上继续发力,用品牌建设促进检察工作质效提升,在攻坚克难中不断创造新业绩、打开新局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