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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举行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
  • 时间:2020-07-22 29:17
  • 来源:洱源县人民检察院
  • 作者:洱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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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上午,中共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举行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本次学习也是县检察院全面推进“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和“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活动的工作推进会。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施福海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明原文传达了《王光辉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庸懒散乱”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全省基层院检察长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开班动员暨“三同步”工作专题讲座视频会议会风会纪情况通报》、《2020年1至5月云南省检察业务有关数据核查情况的通报》、《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使用信访信息系统2.0情况的通报》等文件。

在研讨交流中,院领导班子成员李玉昆、董美厚、陈艳娟、施福海四位同志紧扣学习主题,并结合前期的学习教育、问题查摆和自已分管或负责的工作实际作了专题发言。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明同志结合这次的学习材料和听取班子成员专题发言的基础上,对县检察院如何扎实有效开展好“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和“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对开展两个专项活动的思想站位。要在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上都要加强学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改变思想陈旧、思想僵化问题,克服“好人主义”倾向,真正以从严就是最大的从优来规范管理;要以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和从严治党的要求来提高和深化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履职能力,做到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二是要深刻查摆检视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要深刻对标学习要求、纪律要求、工作要求等认真查摆检视问题;要强化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理念,公正执法办案;要率先垂范,班子成员要起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三是要强化实效,切实做到检察业务和两个专项活动开展齐头并进。要克服形式主义,突出一个“实”字,在落实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工作部署时,要强化执行力的落实;要克服学习和工作上的脱节问题,统筹安排好学习和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将党建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动力,有效推动洱源检察事业的发展。

县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