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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引矛盾 诉前调解巧解纷
  • 时间:2022-09-22 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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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洱源县人民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在收案后第二天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室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原告施某某与被告洱源某某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8年4月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将权属自己的位于洱源县牛街乡海西海以西南片区的山地8亩出租给被告使用。合同签订后,被告只是依约支付了原告第一年租金,其后三年的租金被告一直拒不支付。同时,在双方合同到期后,被告拒不归还原告租赁的土地。为此,原告多次请求相关部门帮助解决未果,故诉至洱源县法院。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涉案金额不大、双方矛盾不深,洱源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委派特邀人民调解员为其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特邀调解员调解员首先细致入微的对该案进行了解,并得知原告属“五保户”、“建档立卡户”,家中还有年过七旬的残疾妹妹需要照顾。为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纠纷,收案第二天特邀调解员便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引导,并兼顾情理法理的融合,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在被告当庭向原告一次性付清4300元租金并承诺归还租赁土地的一瞬间,年近八旬的原告用饱经风霜的双手与被告当场握手言和,并用浓浓的白族方言对特邀调解员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近年来,洱源县法院充分发挥非诉讼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在今后工作中,洱源县法院将不断推进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用有力量、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