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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检察院王海珍同志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 时间:2024-07-05 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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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扬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的通报》,对全省检察机关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予以通报表扬。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海珍同志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王海珍,女,1986年出生,201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参加工作,先后从事刑事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现任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一、保持政治本色,强党性

作为一名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信仰不变色,政治立场不动摇,政治方向不偏移,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锤炼品格,强化忠诚意识。强化党章和党纪党规、《条例》的学习,做到真学真懂,自觉做到摸着良心、出以公心、不忘初心,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并时刻提醒自己,严把思想关口。

二、依法能动履职,践初心

在2023年洱源县人民检察院人员极度紧缺的情况下,一人分管两部一室并负责院党支部工作,对分管工作真抓真管、亲力亲为,在分管之余带头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23年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00余件,1个调研课题被最高检立项,1篇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典型案例,2篇被州检察院评为全州典型案例。始终牢记初心使命,认真钻研检察业务知识,将维护司法公正贯穿于办理案件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共产党人实干担当、坚韧务实、严谨负责的精神。

三、狠抓责任落实,正己身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始终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人生准则,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底线,树立“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始终牢记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的职责,做到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喜报】洱源县人民检察院王海珍同志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扬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的通报》,对全省检察机关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予以通报表扬。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海珍同志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王海珍,女,1986年出生,201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参加工作,先后从事刑事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现任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一、保持政治本色,强党性

作为一名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信仰不变色,政治立场不动摇,政治方向不偏移,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锤炼品格,强化忠诚意识。强化党章和党纪党规、《条例》的学习,做到真学真懂,自觉做到摸着良心、出以公心、不忘初心,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并时刻提醒自己,严把思想关口。

二、依法能动履职,践初心

在2023年洱源县人民检察院人员极度紧缺的情况下,一人分管两部一室并负责院党支部工作,对分管工作真抓真管、亲力亲为,在分管之余带头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23年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00余件,1个调研课题被最高检立项,1篇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典型案例,2篇被州检察院评为全州典型案例。始终牢记初心使命,认真钻研检察业务知识,将维护司法公正贯穿于办理案件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共产党人实干担当、坚韧务实、严谨负责的精神。

三、狠抓责任落实,正己身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始终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人生准则,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底线,树立“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始终牢记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的职责,做到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喜报】洱源县人民检察院王海珍同志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扬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的通报》,对全省检察机关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予以通报表扬。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海珍同志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王海珍,女,1986年出生,201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参加工作,先后从事刑事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现任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一、保持政治本色,强党性

作为一名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信仰不变色,政治立场不动摇,政治方向不偏移,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锤炼品格,强化忠诚意识。强化党章和党纪党规、《条例》的学习,做到真学真懂,自觉做到摸着良心、出以公心、不忘初心,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并时刻提醒自己,严把思想关口。

二、依法能动履职,践初心

在2023年洱源县人民检察院人员极度紧缺的情况下,一人分管两部一室并负责院党支部工作,对分管工作真抓真管、亲力亲为,在分管之余带头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23年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00余件,1个调研课题被最高检立项,1篇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典型案例,2篇被州检察院评为全州典型案例。始终牢记初心使命,认真钻研检察业务知识,将维护司法公正贯穿于办理案件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共产党人实干担当、坚韧务实、严谨负责的精神。

三、狠抓责任落实,正己身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始终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人生准则,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底线,树立“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始终牢记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的职责,做到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