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川法庭与邓川派出所高效配合,依法作出2022年以来第四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达到了庭所共建“强化协调联动、强化诉源治理、强化警源治理、强化访源治理、强化风险防范”的目的。
申请人段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近日,因双方发生口角冲突后段某离开张某家,双方闹离婚。次日,双方在争抢小孩的过程中张某殴打了段某,后段某报警。派出所及时出警处置,鉴于张某有前科,段某及其近亲属确有被威胁、骚扰的危险,派出所及时联系法庭与司法所,共同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并建议段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经段某申请,法庭审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张某对申请人段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张某威胁申请人段某及其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张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段某及其近亲属。该保护令作出后,法庭在派出所配合下,对张某进行了批评和训诫,连夜向双方当事人、村委会进行送达。
下一步,邓川法庭将充分发挥“一庭两所”联动机制的快捷高效功能,更加积极履行司法职能作用,推动庭所联动机制走深走实,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推动社会反家庭暴力势态的良性发展。 (洱源法院 罗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