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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源头“调”字当先 下好化解矛盾“先手棋”
  • 时间:2024-07-09 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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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作为洱海源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立“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理念,“调”字当先,下好化解矛盾纠纷“先手棋”,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目标,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是构建工作网络,提供调解组织保障。全县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建立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99个,村(居)民小组调解小组1253个,企业调解委员会2个,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公调、检调、诉调和访调对接办公室4个,打造张四雄、何国祥、李银状等个人调解工作室,全县共建成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346个。并依托调解组织和县、乡镇、村(社区)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县、乡镇、村(社区)“一站式”社会矛盾调处中心100个。通过健全完善调解组织和“一站式”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公、检、法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界整体联动,纵向以县、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调解组织,横向以专业部门、行业调委会的网络化调解组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纠纷有序化解。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奖惩机制。加强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组织动员本地区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建立、完善并实施《洱源县综治维稳工作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试行)》,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展民间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制定应急预案,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

三是强化人才培养,提升纠纷化解能力。配强基层法律服务“内行人”,选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90为全县9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全县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抓实“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法律明白人”1115人。投资100余万元建成7个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6户,打造群众身边的“法治引路人”。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选聘培育人民调解员1728名。洱源县茈碧湖镇人民政府专职调解员杨贵庭等4人获评云南“全省调解能手”称号。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营造调解工作氛围。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双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九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载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民族团结、乡村振兴、洱海保护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结合调解案例,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

五是加大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主力军作用,密切关注社情舆情,及时收集信息,及时发现苗头,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纠纷隐患排查活动,积极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高度重视和排查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化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2416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6次,预防疏导1849件次,共受理矛盾纠纷532件,调解532件,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518件,成功率为97.4%。同时坚持诉源治理,发挥诉前委派调解作用,引导群众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2024年共受理调处诉前调解案件797件,调解成功512件。全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排查早、化解在小。截止目前,全县无越级到州赴省进京的群体性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