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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乡镇网格巡查员的公告
  • 时间:2016-11-08 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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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全面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洱源县委、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洱源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乡镇网格巡查员4名,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的岗位为乡镇网格巡查员,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如下:
      邓川镇1名  炼铁乡1名  右所镇1名   凤羽镇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热爱工作,有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现象,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二)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4年10月30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了解基层调解工作。
   (四)应聘人员户籍地和居住地在应聘乡镇范围内。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法律专业毕业者优先选聘。
      三、工资待遇
     月工资2000元,含应参加的适宜社会保险费及绩效考核奖。
     四、报名及考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二)报名地点:洱源县综治办
     联系人:马泽雷
     联系电话: 5127321
      (三)考试。包括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以语文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矛盾纠纷调解相关知识为主。由县综治办聘请专业人员出题、监考并批卷。
        2、计算机技能测试。计算机技能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以计算机实际操作、汉字录入、文档编辑、电子表格制作为主。
笔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指标以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关矛盾纠纷调处能力等进行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计算机考试总成绩×20%+面试总成绩×30%),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计算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计算机考试成绩高者胜出。拟聘用人员按分数高低先后顺序在11个岗位中进行选择,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政审。体检合格者,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政审。政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与解聘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新招聘的网格巡查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乡镇与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相关劳动合同2年一签,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受聘期间,乡镇网格巡查员由县综治办和乡镇实行双重考核、双重管理,日常工作由乡镇综治办负责管理。对违反相关制度和纪律规定应当辞退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纪律
          此次定向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下列违反纪律情形的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工作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此公告
                                      洱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8日